漠視法庭判決 華生遭通緝

時間:05/22/2013 瀏覽: 2667

年輕新移民在短短一年內因酒後駕車先後兩次遭捕,對法院判決置若罔聞,這種情況發生在不少留學生身上,律師感嘆年輕人不知事情輕重。

24歲的年輕移民葉占毅(Zhanyi Ye,音譯)去年4月因酒後駕車在阿罕布拉遭警方逮捕,出庭後法官以他危險駕駛,判罰在三個月內前往天普市社區服務15天。一年過去,葉占毅一天社區服務都沒做。

日前凌晨,他開著奧迪跑車外出兜風時,在聖瑪利諾市再次遭到警方逮捕,原因是他未曾做過社區服務,法官對他發出通緝令。與上次在警局裡待了一天,過堂時釋放相比,這次他在警局足足待上三天,朋友甚至以為他消失了。

葉占毅透露,來美將近五年,之前是留學生身分,在聖安東尼山社區學院(Mt. San Antonio College)上課,拿到綠卡後,不再去上學。目前他一人住在美國,父母在大陸,每月給他定額的錢支付生活開銷。

對於兩次遭捕,他並不覺得犯了大錯。他說,第一次被捕時,父母只罵了幾句,這次再蹲進牢房,除了時間長一點,同上次相比無太大區別。他透露,上次因學業忙,沒時間做社區服務,以為上完課即可了事,這次不會再對法院的法令置之不理,但當問及這次需要做多久社區服務時,葉占毅表示還未研究,回家後再仔細查看。

律師鄧洪透露,這種情況在年輕的新移民和留學生中並不少見,約有10%的華裔年輕人會對法院的判罰視若無睹,有時甚至要求律師代替他們去做社區服務,讓人哭笑不得。

鄧洪說,曾經有一名年輕人因為家暴,被法官判罰上相關課程,結果那名客戶一年內一次也沒有去,法官最後發出通緝令,並加重罰則。

他表示,留學生往往都以學業太忙、需要回國等作為不做社區服務的理由回應法官。通常社區服務要求在三至六個月內完成15天,若是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大多數天數,法官可能會通融,再寬限幾天,但如果一天都沒去,法官會認為被告不重視判決,下次會判罰得更重,最重處罰可能會判入獄180天。

鄧洪強調,對於法官的判罰不能輕視,也不能認為付錢找了律師,之後的事情都可以不管,對於留學生來說,留下案底,以後在回美簽證時可能也會遇上麻煩。


資料來源:worldjourn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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